2009年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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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沈阳农业大学 2008-10-31 16:09:39 |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09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规模数130人左右,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我校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信息确认相结合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syau.edu.cn/yjsb/zsxx.htm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0日-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信息确认:考生于12月25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给到研招办; 3.考试时间:2009年春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沈阳农业大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人员; (2)2009年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在2009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3)已获非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或大学外语六级合格;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从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6年或6年以上; ②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③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或大学外语六级合格; ④近6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⑤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前3名)或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者; ⑥通过我校专家组审查,确认具备同等学力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自筹经费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4.有2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有一名为所报考导师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资格审查 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5年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 考生于12月25日前将下列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给到研招办: 1.沈阳农业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贴好照片); 2.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为所报考导师推荐,密封); 3.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4.体检表(体检须在我校或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表格可由医院提供,三个月之内有效); 5.身份证、硕士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外埠考生领取准考证时交验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生证明;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7.非全日制人员的其他材料(见上述三的报考条件); 8.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用于准考证和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照片背面注明“报考专业和考生姓名”; 9.报名考务费200元。 以上材料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按要求贴上近期免冠照片,需单位或组织填写意见的要有负责人签字并要加盖公章。 五、考试内容 外国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见目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2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和自然辩证法。 六、同等学力人员和在职人员按“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别录取。 七、每位导师招生名额不超过3人。 八、“☆”为国家重点学科,“▲”为省、部委重点学科,“★”为自主设置学科,“◆”为省重点培育学科;各学院后括号内为该学院电话。 九、其他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招生相关事宜将在网上通知:Http://www.syau.edu.cn/yjsb/zsxx.htm 单位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单位名称: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宇 联系电话:024-88492620传真:024-8848809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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